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8 15:54作者:宣教中心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阅读:字体:[  ]

一、项目编号: ZJGJ2023CGHW01 

二、项目名称: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忆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号左岸名苑78幢办公8-2110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大写)(¥443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安全宣传双层玻璃水杯

富光

X1902-360

300

30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顺仁、 汤天明、姚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3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明珠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星梦园 A  17 楼,联系电话:152551375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5

电话: 0551-6264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明珠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星梦园 A  17 

联系方法:1525513750419956002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前成

电话:1525513750419956002962

附件: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品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doc

附件:公示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