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原厂(昌盛路15号)已停止生产,相关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已经拆除。根据黄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决定对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许可证编号:(皖J)WH安许证字〔2021〕06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日。
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程序暂行规定》,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交省应急管理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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