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意见的通知
安庆市、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内容认真落实整改,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pdf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关于落实《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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