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07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yjt.a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电话:0551-62998755,邮编:2300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序部署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6依托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防汛抢险、安全工作提示等信息,发挥应急宣传主窗口作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信息公开2023年制发政策解读32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9篇、负责人解读2篇、部门解读9篇、专家解读4篇、媒体解读8篇,综合采用新闻发布会、图片图表等形式,确保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通俗易懂,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三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互动交流等栏目,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及时高效办理厅长信箱780高质量回应社会公众关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厅共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325件,收到22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18件均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办理、办结,确保答复内容科学严谨、合法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审核落实、发布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规范;二是按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清理,无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在厅网站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3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对厅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完善各专题版块布局。根据规范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整合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突出我厅职责,完成安全生产、救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信息迁移整合工作持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协同配合”机制,定期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务公开办的监督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事项。高效推进社会评议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制作要求,积极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多样化形式进行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要求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及时上传相关公开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重点领域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厅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细致梳理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编制、公开《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救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示范案例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781号)文件,并积极指导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目录、信息升级实施工作,确保专项提升行动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依申请公开栏目优化情况

为保障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明晰依申请工作全流程,增加依申请办理工作提示弹窗,突出在线申请功能,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切实做到便民利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效。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41号)、《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应急〔202325号)等相关要求,一是积极对全省104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救灾领域信息发布等方面开展专项评估,及时跟进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两化”工作开展情况。二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着力发掘各地在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内容等方面典型经验,通过厅网站等形式,积极宣传宁国市、田家庵区、霍邱县、湾沚区、博望区、来安县、徽州区、肥西县有关经验做法巩固公开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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