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24 17:56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3),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和执法实际,草拟形成了《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926日向社会公众、各地应急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7。经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1027日,邀请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再次修改完善后,经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省应急管理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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