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3 12:13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加强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省应急管理厅、文明办、民政厅、团省委根据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实际,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四部门对初稿会稿后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于2023616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同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论证和审查,提出了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完善正向激励两条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反馈意见10条(不包括定稿时,四部门之间的交换意见),其中采纳4条,不采纳1条,5条供参考。在征求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应急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省应急管理厅、文明办、民政厅、共青团安徽省委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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