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紧急拨付中央和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支持和帮助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23-12-15 19:55 作者:王文奇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紧急拨付中央和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084万元,并直拨至受灾县(市、区),主要用于支持和帮助全省受灾县(市、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

  为做好2023至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省应急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前谋划布置,认真组织开展2023至2024年度冬春期间因灾导致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摸底工作,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救助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省应急厅会同省财政厅督促各地尽快按要求将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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