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意见的函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并邀请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你市,请对照认真督促整改,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_4_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pdf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