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法宣办《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现将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 |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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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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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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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
火灾防治管理处牵头,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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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
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牵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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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牵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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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减灾中心、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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