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 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23-01-19 17:10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2年,省共发生自然灾害7起,特别是干旱灾害发生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重。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多方发力,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117日,冬春救助资金已全部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我省是第4个完成发放的省份,受到了应急管理部的肯定据统计,本次冬春救助工作共筹措资金20034.73万元,发放棉衣被、粮油等物资22759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21.84万人。

一是坚持早谋划,提前安排部署。20229月,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全省各级应急部门参加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2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冬春救助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安排,并就冬春救助工作政策进行专题解读,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新要求,明确新流程。针对上级资金下拨较迟而春节偏早的因素,指导各地提前开展资金分配测算和评议审核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各地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责任压实到位。

二是坚持细摸排,核准需救助对象。组织开展年度灾情会商评估工作,初步核准灾情数据,确定冬春救助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众。各地应急部门会同基层干部深入一线,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困难和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救助方案,向特殊群体予以倾斜,并健全台账,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据各级应急部门摸底统计,2022-2023年冬春期间,全省1376个县(市、区)共有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口121.98人。各地还根据后期灾害变化情况,动态增减需救助对象,为精准救助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坚持快实施,狠抓工作进度。为支持各地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省应急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9030万元(额外获得20%倾斜支持),省级安排救助资金738万元,在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位。各市县多渠道、多途径募集款物配套安排266.73万元,安排价值197.43元的冬季衣被和米面等生活物资。19日至11日,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来皖督导调研我省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对我冬春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各市县应急部门积极对接财政、向政府汇报、指导乡镇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迅速做好村评、乡审、县定的各项工作。

 四是坚持严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各级应急部门积极配合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适时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省应急厅将冬春救助资金管理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及时将基层工作中反应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通过微信群进行线上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基层资金管理水平。省应急厅成立5个工作指导组,对口指导相关市开展工作,并每日进行工作调度。各地应急部门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先后派出134个冬春救助工作督查组,对所辖地区进行督促指导,并将落实情况作为2022年度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全省各级应急部门将继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跟踪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情况,会同民政、扶贫部门做好后续工作,提升救助实效,让受灾群众能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将会同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组成工作组,对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实地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冬春救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督促指导规范冬春救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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