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厅废止了《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安监一〔2015〕13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等两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