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02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电话:0551-62999515,邮编:2300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公开促规范,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加突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依托我厅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2条。其中,制发政策解读103篇,其中负责人解读3篇(含主要负责人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发表署名文章2篇)、上级政策解读32篇、部门解读28篇、专家解读14篇、媒体解读2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事故快报、处置信息70余条,事故调查报告3篇,事故处置评估报告5篇;全年发布预警信息16条,发布各类防汛救灾信息136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在线访谈1次;切实有效的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厅双微平台保持每日更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012次,共1112篇文章,粉丝总数增至846639人,在省直各厅局微信影响力排名前十;厅政务微博发布博文1253条,粉丝数量增至7863人。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厅共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文件452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其中19件来源于互联网申请、3件来源于信函申请其中3件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3件属于我厅已公开内容,13件同意公开,1件申请材料不规范进行补正,2件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又提出撤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申请回复方式答复,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5件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提供Word版和PDF版下载功能。

(四)平台建设。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得到加强。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提升了公开平台的技术维护和政务信息制作专业化水平,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政务公开专栏及“双微”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五)监督保障。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在省直机关率先完成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组织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典型案例创建专题培训班,并召开了创建推进会;先后对全省104个县区开展了3次全面的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0

2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社会公众参与程度还需加深,公众参与渠道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在采取单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基础上,持续推进落实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座谈会;除厅网站外,拟利用厅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开展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

二是社会公众获取应急管理信息的便捷度和“大应急”政府信息的受众度还需提升。

改进情况: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处置信息,事故快讯、事故处置和主动回应栏目逐一对应发布。发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优势,积极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现场救援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共享、同步发布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舆情引导管控的有效性。有效控制和引导社会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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