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南市凤台县“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评估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11 14:44 作者:吴家斌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淮南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及《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委〔202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11月16日批复结案的淮南市凤台县“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现场评估。

请协调有关方面,提前做好涉及调阅的资料和需要配合现场评估核查的有关部门、人员准备工作。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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