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8 16:07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2017年度安徽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要求,由安徽省安全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及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安全监管局政府网站(http://www.anhuisafety.gov.cn/)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电话:0551-62999515,邮编:230002)。

一、概述

2017年,安徽省安全监管局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决策部署,强化执行效能。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谋划部署,并作为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逐年增加考核权重。年初,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审议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安徽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安监办〔201762号)。坚持局务例会月度通报机制,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回应关切、局长信箱、网民咨询等政民互动栏目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未序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不断强化执行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制定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皖安监办〔201790号),明确了“五公开”范围、重点、内容和时效,拟定了9项制度和27项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处室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五公开”。

(三)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公开责任。5月份,充分利用办公室督查督办职能,重点对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下达督办通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督办相关责任处室落实整改。局政务公开办对整改结果组织验收,并在局务例会上进行通报,以压实各处室公开责任。同时为提升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了国家总局举办的政务公开视频培训,并在年底组织各市局政务公开专办员在芜湖市对年度公开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集中对省、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互评互测,相互交流经验,加强互联互通,共同提升公开水平。

(四)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坚持重大决策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落实。2017年,提请省委省政府相继印发《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75号),局主要负责同志相继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安在线等主流媒体发布署名文章,权威发布政策信息,精准阐释政策内容。并利用局季度新闻通气会,进行政策出台前的吹风和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局微信微博、信息公开网多频次进行了同步解读。微信微博专门开辟了解读专栏,采取动漫、图文解析等通俗易懂方式深入解读,受关注群体近38万人。

(五)加强政民互动,扩大公开效应。结合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对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查询、统计、投诉等功能,并对审批结果双公示、执法结果双公示等栏目予以优化。局微信增设了政务公开、投诉举报、调查问卷、模拟考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等功能,并首次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员达9000余人。微信全年阅读量136万次,点赞总量超过3万次,超过全国94%公众号,位居全国安全监管系统前五名,省直各单位排名保持前十。受理微信举报事项近50项,核实发放举报奖励资金73200元,公开矩阵效应基本形成。在不断增强公开效应的同时,更加注重舆情的监测与预警,落实2名兼职预警员负责每日对各主流媒体进行监测,发现涉及安全生产的舆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和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主动回应栏目发布权威信息,并积极联系相关媒体,主动掌握舆论导向,及时消除负面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1103条, 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58,“人事信息”发布信息10条,“政府文件”发布信息470条,“行政执法信息”发布148条,“规划计划”发布信息14条,“部门预决算”发布信息14条,“招标采购”发布信息150条,“应急管理”发布信息24条,“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02条,“精准扶贫情况”发布信息6条。 “政务微博”发布公开信息578条,“政务微信”发布公开信息755条。

  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 年公开代表建议1件,委员提案5件;并及时公开了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依申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共接到申请13件,办理13件,其中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属于主动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非本部门掌握5件,信息不存在1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一起有偿或变相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也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议等,同时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牵头组织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督促、协调机关各处室、单位履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情况,检查、督促职责范围内信息的公开、网站栏目更新、网站维护等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各处(室)、直属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重大事项公开仍存短板。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公开的形式仍然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可读性和权威性。聘请专家学者解读、通过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的机制,以及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局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的机制建设缓慢。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还有差距。对决策和结果公开的多,执行、管理和服务公开的少。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与信息公开网的对接以及微信客户端的建设较为缓慢,信息发布渠道依然单一。信息公开网和政务微博、微信运维主体不一,易造成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时效偏差。

(三)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尚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上传不及时、上传公开栏目不规范,信息公开属性定性不准确。少数处室和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够,主动性和能动性不够强。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和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专办员队伍和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政府绩效考核要求。

(三)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应。

 

 

附表:省安全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省安全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单位

统计数

1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3

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8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8

5

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10

6

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

470

7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148

8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4

9

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14

10

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150

11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24

12

主动公开审计公开信息

0

13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02

1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5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16

2.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

779

1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78

1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55

1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2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9

2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3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2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27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2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3

2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3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31

(一)收到申请数

13

32

1.当面申请数

0

33

2.传真申请数

0

34

3.网络申请数

10

35

4.信函申请数

3

36

(二)申请办结数

12

37

1.按时办结数

12

38

2.延期办结数

0

39

(三)申请答复数

12

4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4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4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4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45

涉及商业秘密

0

46

涉及个人隐私

1

47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8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4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5

5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5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5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54

(四)依申请公开目录数

17

55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5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5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8

(三)其他情形数

0

59

五、行政诉讼数量

4

6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6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62

(三)其他情形数

1

63

六、举报投诉数量

90

6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65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4

67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68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2827

69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6

7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4

71

2.兼职人员数

2

7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7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7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7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7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5

77

(四)开展宣传活动

1

78

(五)发放宣传材料

100

79

(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0

80

(七)编发简报

0

81

十、制度完善

----

82

(一)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0

83

(二)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4

84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

85

(一)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

86

(二)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87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

1401925

88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量

人次

352

89

其中:现场咨询数

人次

50

9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74

91

电话咨询数

人次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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