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宣传教育中心、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2999512。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