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发冬春救助款物 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6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近日,为认真贯彻关于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好受灾群众两节期间生活救助及强降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会商省财政厅下发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共计57595万元,并调拨省级救灾物资1.5万件,全部用于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于12月30日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部门加强冬春救助款物发放,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要坚持规范高效,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结合资金总量和需救助情况,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救助标准。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杜绝一刀切、平均主义。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配套安排本级冬春救助资金,加快各级资金下拨进度,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确保在2021年1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通知要求,要结合“两节”开展走访慰问,用心用情关爱受灾困难群众。各地要把受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积极整合救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送温暖,重点跟踪督导少部分退水迟的重建房屋室外道路等设施的完善情况,密切关注重建群众家庭生活情况,为困难群众购置棉衣、棉被、大米、食用油和碗筷等生活必需品。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测预警,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当前正值隆冬,是雪灾、森林草原火灾、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高发时节。各地务必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关注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措施。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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