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召开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视频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7-08 17:36 作者:庞士磊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7月8日,省安委会专职副主任、省应急厅厅长张海阁主持召开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视频推进会。会上,省安委会办公室介绍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总体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持续强化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管理,顺利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预警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燃气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短板依然存在,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燃气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觉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程,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牵头组织,做到 “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上手、靠前指挥。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百日行动”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住建、燃气管理、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以及燃气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集中组织起来、调动起来,统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解决力量不足问题。

会议要求,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要严格对照“五个坚决”要求,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地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要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和应急知识普及,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燃气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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