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建立“133”工作机制 助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0-10-22 14:37 作者:巢湖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巢湖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今年6月,巢湖市安委办牵头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巢湖市建立“133”工作机制,助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围绕“一条主线”。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和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明确“三个重点”。一是地毯式排查。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市建设、消防、道路运输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和1个功能区,实现排查全覆盖;二是销号式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从整改、复查和执法等环节,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做到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隐患“清零见底”;三是立体式宣传。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召开宣讲会、微信公众号、“七进”活动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辖区群众、企业安全防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强化“三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强化人员保障。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相对集中办公,明确4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和日常信息报送;三是强化机制管理。制定三年整治行动工作规则,建立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报道和问责等7项工作制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