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1-07-28 15:06 作者:董婧源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自7月24日起,台风“烟花”影响我省,江南、江淮东部和大别山区降雨持续,累计降雨量最大超过400毫米。持续降雨造成我省部分地区受灾。据气象预报,今明天我省仍有强风雨,部分地区暴雨,局部大暴雨。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决定于7月28日12时启动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向各市减灾救灾委、应急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杜绝麻痹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动态监测预警台风移动路径、风力和水情、汛情,全力落实预报预警预案措施。要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联系,确保信息共享互通,加密台风和雨水情测报频次,加强联合会商,及时通过全网全媒介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对重点部位再摸底、再检查,做到逐村逐户逐点排除隐患、不留死角。对危险区内人员要果断迅速转移,特别是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转移避险措施,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工作,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拨救灾款物,妥善安置转移群众,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要坚持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准确、高效报送灾情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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