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2020年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修缮)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9 09:41 作者:罗贻琳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今年汛期,我省持续遭受大暴雨、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多个地区农房倒损,对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据统计,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15市共有18416户水毁群众住房需要恢复重建或修缮。

灾区各级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部署,把抓好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工作当成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力以赴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坚持“细致、高效、托底”的要求,健全“明确任务、编制清单、挂图作战、盘点销号”机制,建立“县组织、乡为主、村服务”的重建(修缮)工作体系,制定重建(修缮)方案,保质保量推进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修缮)工作;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级有关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坚持把压力和责任传到每个层级,形成责任链闭环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保障过渡期救助。在受灾群众重返家园之前,对“因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人员给予生活救助,保障受灾群众重建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同时利用村部、敬老院等公共场所安排临时入住;五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统筹协调,把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与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搬迁、特困户集中供养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千方百计筹措重建资金,坚持区分情况、分户施策和政策叠加、托底保障,确保重建(修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不发生困难户因资金匮乏而无力建房(修缮)的情况;六是抓好服务协调。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科学规划选址,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相互配合,为重建工作提供技术、用地、市场监管等各方面服务,确保建房(修缮)质量,使重建工程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七是组织评估验收。各地在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应急、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重建房屋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入住条件良好、档案材料齐全、群众满意度高。

据各地统计上报,截至11月30日,全省18416户水毁群众恢复重建(修缮)住房已全部竣工,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年。

目前,各地正在对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51-62998748;传真:0551-62998717;邮箱:ahsjz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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