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发布时间:2020-07-14 22:49 作者:董婧源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入梅以来,我省先后出现7次强降水过程,全省平均降水日数25.4天,为196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同期最多;其中沿江江南降水日数达30.8天,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连续强降雨,造成全省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受长江上中游来水影响,我省长江干流汇口以下水位仍将持续上涨,防汛救灾形势严峻。

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救灾委员会于7月14日22时针对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洪涝灾害,将安徽省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当前我省防汛抗洪进入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持久仗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精心谋划灾后重建,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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