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04 08:58 作者:庞士磊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5月3日,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部署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部署,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清单,重点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 (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会议要求各地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针对查找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对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为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省将加快研究完善房屋管理制度,包括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修维修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多措并举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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