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厅组织对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在皖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8-17 07:37 作者:李辉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对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综函〔2021〕128号)精神和厅领导部署要求,8月11日至12日,安全监管一处联合铜陵市应急局对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在皖的铜陵分公司第一项目部(承包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井下部分采掘、支护、出矿及井下协力维保工作)和第三项目部(承包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采掘及运搬工程)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台账、现场质询,发现各类问题9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份,问题交由铜陵市应急局依法处理。针对浙江省应急厅已于2021年7月9日暂扣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检查时2个项目部仍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2个项目部立即全面停产整顿。

检查组要求,一是紧盯死守,严防违规生产。铜陵市应急局要分别在2个项目部所在矿山公开检查记录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经举报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属实的,依法清退,并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查出的问题,不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复查,复产验收到位。问题整改完成后,书面向铜陵市应急局和省应急厅报告,并经联合复查。2022年1月9日前不受理2个项目部复产申请。复产前书面向铜陵市应急局申请。三是举一反三,全面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全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逐条对照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部坚决做到清退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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