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三部门联合出台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17 00:00 作者:周明明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助力2020年全面脱贫,切实防止因灾致贫返贫,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物资、项目和能力支持保障措施,加强救灾救助扶贫政策衔接,切实增强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灾害风险防范和综合应对能力,着力降低灾害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意见》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和措施,提出要做好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减灾备灾能力建设水平,高效有序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优化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扎实做好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救助,切实杜绝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应急、民政、扶贫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防范因灾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在脱贫攻坚重大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防范因灾致贫返贫省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情况尤其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和共享,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适当降低贫困地区政策门槛,并加大资金、物资、项目、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分配和倾斜支持力度。加强政策、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防控各类廉政风险,力求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强调要帮助受灾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减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2020年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着眼2020年之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防范因灾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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