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宣教进矿山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08:30 作者:周畅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附后,以下简称《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按照《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70号)要求,制定年度非煤矿山宣教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人财保障,确保宣教活动有序开展。要对照国家《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组织、迅速行动,建立工作协调与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策划重点宣传议题,切实推动宣教活动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教重点。各有关单位要聚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非煤矿山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技能、非煤矿山事故警示教育等重点,大力开展宣教活动,持续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一线生产员工等不同类型宣教重点,分别制定针对性宣讲内容,着力解决宣传教育千篇一律、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强化宣教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拓展安全宣教阵地,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规、送规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大讨论等活动,切实增强宣教活动的实效。要将安全宣教活动与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统筹,加强督导检查,筑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防线。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2617

关于做好安全宣教进矿山的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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