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省安委会印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5 11:05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5月1日,省安委会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即日起,要立即对全省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要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自2022年5月开始,分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进行,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坚决整治到位,形成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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