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4:26 作者:侯能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2329

 

 

附件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单位

备注

1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分工负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牵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分工负责。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牵头,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配合。

 

6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减灾中心、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配合。

 

7

《森林防火条例》

火灾防治管理处牵头,政策法规处、

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配合。

 

8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等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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