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织密兜底保障网络 我省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2021年,全省共发生洪涝、风雹、台风等各类自然灾害14起,累计受灾人口266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31.7亿元。在有序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后,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截至1月20日,全省各级冬春救助资金2.12亿元和冬春救助物资4.5万件已全部下发,累计救助101.38万人。我省发放完成时间为全国第三,得到应急管理部充分肯定。
省应急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厅党委会专题研究。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安排部署。组织全省参加全国视频会议,并召开全省会议细致部署安排。各地应急部门深入一线,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流程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向特殊群体予以倾斜。各地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配套投入冬春救助资金575万元、物资1万件。1月中旬,省减灾救灾办派出6个调研组,赴全省开展冬春救助走访调研,详细掌握救助款物下发进度,确保救助款物按规发放。基层干部积极开展入户宣传,避免因政策了解不清出现不满情绪,部分地区在资金打卡时还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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