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S102线阜阳市颍上县境内“2018.6.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意见的函
阜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阜阳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相关专家参加,对S102线阜阳市颍上县境内“2018.6.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你市,请对照评估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并于2021年12月10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S102线阜阳市颍上县境内“2018.6.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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