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共发生自然灾害14起,其中地震1起、风雹灾害5起、洪涝灾害7起、台风灾害1起,全省多市不同程度受灾。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支持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2021年部门预算省公共财政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万元。
该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针对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根据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灾害应急救助、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以及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等因素进行测算。
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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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500 |
淮南市 |
50 |
安庆市 |
575 |
黄山市 |
340 |
宿州市 |
30 |
六安市 |
85 |
池州市 |
20 |
宣城市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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