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

发布时间:2021-11-04 10:53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权责清单目录

2021年本)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及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皖政202146号),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权责清单录(2021年本)公布如下:

 

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

1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除煤矿)

行政许可

2

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5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发生事故后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违反《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违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确认

行政确认

2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

行政确认

2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取缔处理

其他权力

22

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权力

23

应急预案的备案

其他权力

24

危险化学品登记

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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