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解除阜阳市阜南县“2021.8.10”较大火灾事故挂牌督办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1-03 10:07 作者:陈晨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解除阜阳市阜南县“2021.8.10”较大火灾事故挂牌督办的请示》(阜安办〔2021〕45号)收悉。依据《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经研究,同意解除该起事故的挂牌督办。

请抓紧组织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已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解除阜阳市阜南县“2021.8.10”较大火灾事故挂牌督办的复函.doc

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