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宿州市砀山县“2021·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09:04 作者:陈晨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21时16分许,你市砀山县境内S401省道11KM+800米路段,一辆车牌为鲁PG0721(鲁PKW2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与一辆皖LMK136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市“2021·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于3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551-62998430。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宿州市砀山县“2021·10·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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