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6:02 作者:侯能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要求,我厅对本部门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失效1件文件,废止5件文件。上述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目录

 

 

20211022


附件

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名称

 

1

皖安监三〔2011179

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宣布失效

2

皖安监一〔201023

关于贯彻《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

废止

3

皖安监一〔2011175

关于贯彻执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废止

4

皖安监一〔2011176

关于贯彻执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

废止

5

皖安监一〔2011177

关于贯彻执行《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废止

6

皖安监一函〔2014205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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