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09:39 作者:凌启苗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号,以下简称指南),现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充分运用《指南》抓好城市安全防范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凌启苗,0551-62998737)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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