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宿州市埇桥区“2021•9•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15:41 作者:高斌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18时50分许,你市埇桥区境内206国道大张村路段,一辆出租车(车牌皖LT1875)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车牌皖L01016D)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市“2021·9·9”较大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你市于3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高斌,联系电话:0551-62999544。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宿州市埇桥区“2021_9_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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