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08:25 作者:范人杰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定于20219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我省继续召开全省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分析秋冬季防灭火形势,周密部署重点任务,为成功举办第24届冬奥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会议地点

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344会议室,各市、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政府领导及有关副秘书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全体组成人员。

(二)市、县分会场。参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应急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在黄山分会场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由所在市负责通知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将参加会议的市政府负责同志及在省主会场参会的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领导名单于20219231130前报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范人杰 电话(传真)0551-62998715  邮箱:ahhzfzglc@163.com

(三)拟参会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以及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调整其他人员参会。

 

附件:1. 省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 会议报名回执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922

 

 

 

 

 

 

 

 

 

 

 

附件1

 

省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安徽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

 

 

 

 

 

 

 

 

 

 

 

 

附件2

 

参会报名回执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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