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一处2021年9月份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发布时间:2021-09-22 13:39 作者:李辉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执法检查依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对象

金安矿业草楼铁矿、富凯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三、执法检查内容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应用管理,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等人工监测记录,放矿管理、安全检查、人员培训及持证等。

四、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张敬东、束永道、汪慧斌、李辉等4名同志开展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3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召开启动会,表明身份,告知有关事项。  

(二)现场执法检查,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

(三)召开总结会,通报检查结果,委托属地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相关执法文书,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四)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五)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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