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二处2021年8月份第1次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一、执法检查依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函》
二、执法检查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3家企业。
三、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程伟、汤俊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四、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
1.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逐项督促检查20项要点落实情况,对其中的6项执法项逐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逐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应急厅函〔2020〕7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处理措施,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