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9:37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洪涝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增强各级防指突发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能力,现将国家防总组织制定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柴增凯联系电话: 010-83933649

附件:附件《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pdf

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