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洪涝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增强各级防指突发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能力,现将国家防总组织制定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柴增凯联系电话: 010-83933649
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为进一步规范洪涝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增强各级防指突发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能力,现将国家防总组织制定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柴增凯联系电话: 010-8393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