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协调处2021年7月份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一、执法检查依据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统一部署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康弘石油管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
三、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刘刚、杨中建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四、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70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要求,对被检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应急厅函〔2020〕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处理措施,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