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5:03 作者:江亮光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使用管理,提升应用水平,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对使用2018年中央资金,集中采购配置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开展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2020年省厅集中采购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发85个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见附件1)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与效果评估。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取查阅资产登记、领用记录、盘点装备实物、组织培训、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由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情况;

(二)执法装备的资产管理和台账登记情况;

(三)执法装备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情况;

(四)执法装备的维护保养和校验情况;

(五)对执法装备使用性能、实际操作应用、常见故障排除以及维护保养等常识进行现场培训。

三、时间安排

20217月起至10月底结束。

(一)722日前,请各市应急管理部门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及方式报送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并负责通知辖区内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二)810日前,请各地对本单位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进行自查(见附件2),整理完善执法装备管理台账(见附件3)。

(三)8月上旬至10月中旬,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使用效果评估。

(四)10月底,形成监督检查与使用效果评估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装备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执法装备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要做好问题整改跟踪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二)各地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已配置各类装备的接(验)收和资产管理台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做到装备资料齐全完整,装备资产管理帐物相符。

(三)各地要加强执法装备应用培训,按照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要求,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装备应用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正确使用监管执法装备,提高装备使用率,充分发挥执法装备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联系人:江亮光,联系电话:0551-62999525

 禹,联系电话:0551-62675628

  箱:597886510@qq.com

 

附件:1.85个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名单

2.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3.执法装备管理台账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717

 

附件1

85个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合肥市

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2

庐阳区应急管理局

3

蜀山区应急管理局

4

包河区应急管理厅

5

长丰县应急管理局

6

肥东县应急管理局

7

肥西县应急管理局

8

巢湖市应急管理局

9

庐江县应急管理局

10

亳州市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11

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12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13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14

宿州市

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15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

16

萧县应急管理局

17

阜阳市

颍州区应急管理局

18

颍东区应急管理局

19

颍泉区应急管理局

20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

21

太和县应急管理局

22

阜南县应急管理局

23

颍上县应急管理局

24

界首市应急管理局

25

广德县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26

宿松县

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27

淮南市

寿县应急管理局

28

蚌埠市

淮上区应急管理局

29

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30

固镇县应急管理局

31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32

滁州市

琅琊区应急管理局

33

南谯区应急管理局

34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35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36

定远县应急管理局

37

凤阳县应急管理局

38

天长市应急管理局

39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40

安庆市

迎江区应急管理局

41

大观区应急管理局

42

宜秀区应急管理局

43

怀宁县应急管理局

44

潜山市应急管理局

45

太湖县应急管理局

46

望江县应急管理局

47

岳西县应急管理局

48

桐城市应急管理局

49

马鞍山市

当涂县应急管理局

50

含山县应急管理局

51

和县应急管理局

52

六安市

金安区应急管理局

53

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54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55

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56

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57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58

霍山县应急管理局

59

黄山市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60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61

黟县应急管理局

62

祁门县应急管理局

63

宣城市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64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65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66

泾县应急管理局

67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68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69

铜陵市

义安区应急管理局

70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71

池州市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72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73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74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75

淮北市

杜集区应急管理局

76

相山区应急管理局

77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

78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79

芜湖市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

80

鸠江区应急管理局

81

原三山区应急管理局

82

湾沚区应急管理局

83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84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

85

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2

执法装备管理情况自查表

自查单位(盖章):                       日期: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一、配发领用情况

1.省厅配置执法装备情况

 

2.已领用执法装备情况

 

3.未领用执法装备情况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4.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情况

 

5.保管责任落实到人情况

 

6.建立健全执法装备清单、台账,账、实、卡相符情况

 

7.固定资产卡片完备及记录信息详细情况

 

三、使用管理情况

8.落实领用登记手续情况

 

9.落实定期保养、盘点情况

 

10.设置专门的装备库房,各类装备定橱定位,分类存放,排列、摆放整齐情况

 

11.建立装备档案情况

 

12.执法装备培训学习情况

 

有关意见建议:

 

 

 

附件3

执法装备管理台账

自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装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配发日期

领用状态

使用状态

存在问题

未领用

领用日期

装备位置(部门及房间号)

领用人

正常使用

故障(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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