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安徽省因灾死亡调查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30 10:43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问:《规定》制定的考虑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调查工作机制,规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调查处理,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制定本规定。

二、问:制定《规定》有什么意义?

答:一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需要。2020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是适应我省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需要。我省历年自然灾害频发,因成灾原因复杂、工作手段单一、责任分工模糊,给因灾死亡调查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制定该项规定对于明确因灾死亡的原因和责任界定、理顺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调查处理工作机制以及指导各地各级相关部门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适应新时代新舆论环境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受灾群众对防汛救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视情及时对外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方面有助于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社会恐慌;另一方面有助于找准补齐灾害防范措施漏洞,最大限度降低受灾地区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等损失。

三、问:《规定》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安徽省因灾死亡调查工作暂行规定》分为5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总则,描述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启动条件,并根据因灾死亡人数实行分级调查。

第二章是工作机制,介绍了成立调查组的工作流程及省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

第三章是调查与报告,围绕如何开展调查和撰写调查报告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调查方式、调查内容、调查时限,调查报告撰写及报送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是工作保障机制,分为工作协调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信息交换机制三个方面。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各市、县(市、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因灾死亡调查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四、问:具体哪些灾情适用于本《规定》?

答: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江河洪水、山区洪水、冰凌洪水、融雪洪水、城镇内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灾害,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上级部门对该项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问:因灾造成死亡的都是由省里统一开展调查么?

答:不是,根据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人数,由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启动调查工作:

(一)造成1人死亡的,由县(市、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二)造成2人死亡的,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四)市、县(市、区)级调查组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所有调查工作结束后,均要上报至省减灾救灾办,由省减灾救灾办统一审核并存档。

六、问:《规定》有什么主要特点?

答:(一)进一步细化分级调查。在总则中,结合我省实际,调查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我省常见的自然灾害,同时参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提出了分级调查,确保调查工作高效、有序。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工作机制中,根据造成人员死亡的自然灾害成因,由省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牵头,其他单位配合,避免各单位间相互推诿,确保工作机制顺畅、有力。

(三)进一步规范调查开展。一是对调查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条描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有效的指导了调查组如何围绕工作目标展开调查;二是分阶段、划时限的对调查报告撰写工作提出要求,确保调查报告内容全面、逻辑合理、重点突出、上报及时。

七、问:怎么保障《规定》的实施?

答:(一)工作协调机制。根据调查组工作需要,协调省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现场调查与撰写报告工作,开展会商、现场评估、分析论证及相关业务咨询。(二)资金保障机制。调查组经费按照归口原则,由成员所在部门负责保障,确保调查组工作有序开展。(三)信息交换机制。保障调查各类信息渠道畅通,建立与农业、自然资源、地震、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更新相关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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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处室(单位):救灾减灾中心

解读人:陈立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77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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