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2021年7月份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发布时间:2021-07-12 14:30 作者:危化监管处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执法检查依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二、执法检查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马鞍山市天元医疗器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铜陵市正华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三、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陈杰、徐永锋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四、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对被检查企业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行政许可、流向管理、销售管理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安全监管局采取处理措施,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安全监管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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