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信息化处2021年第三季度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一、执法检查依据
(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应急〔2021〕33号);
(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刘和龙、江亮光、吴其亨、华梅梅、倪恒星、储悦昭作为本季度执法检查人员。
三、执法检查对象
安徽中成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本季度执法检查对象。
四、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机构实际状况,依照现场检查工作安排,重点检查技检查资质条件保持情况:
主要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等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是否存在人员、设备等基本条件发生变更已不具备资质条件且继续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行为等。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进行。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
(二)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制作规范的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并书面责成市应急管理局下达执法文书后,经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交被检查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各留存一份;
(四)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向省厅反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处罚等情况;
(五)所有执法文书归档登记,形成闭环。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