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
厅有关处室:
为贯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应急厅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机制,根据5月21日厅长办公会部署要求,现就编制(修订)我厅部门应急预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范围
本次编制(修订)的部门应急预案包括: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要求
(一)本次预案编制应在结合运用前期专项预案编制所开展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预案内容应符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注重简明扼要,避免与专项预案的重复,重点明确本厅内部分工,规范本厅层面应对程序和行动。
(二)预案编制由相关处室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分工见《省应急管理厅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分工表》。相关处室负责分工预案的草拟、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及时编制完成预案送审稿(附编制说明、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等),于6月16日前送救援协调处进行衔接性审核。救援协调处负责汇总,能归并的进行归并,6月25日送政法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经审定后统一印发。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分工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26日
省应急管理厅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分工表
序号 |
预案名称 |
分工处室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救灾处 |
2021.6.30 |
编制 |
2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防汛抗旱处 |
2021.6.30 |
编制 |
3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地震应急预案 |
灾害救援处 |
2021.6.30 |
编制 |
4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灾害救援处 |
2021.6.30 |
编制 |
5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防火处 |
2021.6.30 |
编制 |
6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
救灾处 |
2021.6.30 |
编制 |
7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协调处 |
2021.6.30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