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14:53 作者:刘景福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定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3时召开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观看矿山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矿山安全预防的使命感紧迫感,提高防范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的执行能力,研究部署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及近期重点工作,强化矿山安全工作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应急管理厅视频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B座619室)。参会人员:省应急管理厅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一处全体人员。

(二)市、县分会场(市、县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任务的市、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

中央企业下属非煤矿山企业和省属各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近参会。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非煤矿山企业按要求参会,并做好会场布置工作。

(二)各会场要严格落实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以及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参会人员。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四)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视频调试和通讯保障等工作(联系人:余森松,联系电话:0551-62999504)。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关于参加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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