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09:30 作者:侯能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6日

 

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处室、直属单位

备注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

宪法、党内法规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6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处、灾害救援处、救灾减灾中心

 

7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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