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6日
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处室、直属单位 |
备注 |
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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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宪法、党内法规 |
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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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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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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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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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处、灾害救援处、救灾减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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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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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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