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苯二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06 10:03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年产2万吨苯二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受理后,经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时依据《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苯二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请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苯二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果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及时重新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李永瑞    联系电话:055162999543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41

 

 

 

抄送:池州市应急管理局,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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