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8万光气及光气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06 10:00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4.8万吨/年光气及光气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受理后,经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时依据《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4.8万吨/年光气及光气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请将《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4.8万吨/年光气及光气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如果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及时重新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李永瑞    联系电话:055162999543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331

 

 

 

抄送: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徽本质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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